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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窗口

2020年10月13日 10:42:46

01

货车办理营运证


事项名称:营运货车办理营运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核表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4.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5.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登记证书复印件

6.等级评定车辆检测报告单

7.车辆总质量大于12T,必须安装GPS,并能在网上查询到

8.准备车辆三寸,四寸相片各一张

业务流程: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上述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5.准予许可的核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

02

客车办理营运证


事项名称:营运客车办理营运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2.有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办理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现有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要提交:可行性报告,进站方案,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经营者持申请所需材料向运管部门申请,运管部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业务流程: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5.准予许可的核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 

03

出租车营运证的许可依据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事项名称:出租车营运证的许可依据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设定依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办理材料:

1.提出客运出租汽车经营的书面申请

2.提供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及车辆登记证书

3.提供车主及驾驶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及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它材料

业务流程: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5.准予许可的核发营运证

办理地点: 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

0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经营者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3.有与培训制度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4.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5.有必要的教学车里及场地。

办理材料:

1.经营许可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安全生产规章

业务流程: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 

05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黑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船舶取得合格的船舶技术证书;

2.持有船舶所有权证书或船舶租赁合同;

3.船员具有适任的职务证书;        

4.客渡运输应当办理第三人运输责任保险

办理材料:

1.申请开业的文字报告;

2.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

3.筹建批准文件及《水路运输筹建许可证》原件;

4.《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及其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6.主要船员名单及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复印件,并附聘任船员、管理人员合同和花名册;

7.签订安全承诺书;企业建立、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      

 业务流程: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 

06

港口(码头)经营许可驶员培训单位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港口(码头)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质证明;

2.县级以上河道主管部门关于防汛安全的审查意见;

3.当地港监、航道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4.申请使用岸线地段陆域平面图和水域图。

办理材料:

1.提出经营港口码头的书面申请

2.提供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质证明

3.提供县级以上河道主管部门关于防汛安全的审查意见

4.提供港监、航道主管部的审核意见

5.提供申请使用岸线地段平面图和水域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提供的材料

 业务流程: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

07

港口设施建设、非深水岸线使用许可


事项名称:港口设施建设、非深水岸线使用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核发许可证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

2.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海事航道部门意见

4.其他材料

业务流程:

1.到萝北县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 

08

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的相关许可


事项名称: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的相关许可

设定依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有停放车辆的场所

2.有相应的客车

3.有符合要求的驾驶员

4.通过消防检验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通过听证会的可行性报告

办理材料:

1.符合线路营运要求的营运车辆或者相应的车辆购置资金;

2.具有健全的客运服务、行驶安全等方面监督和管理制度;

3.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信息。

业务流程: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

09

客运班车的发班方式、发班时间的确定及变更审批


事项名称:客运班车的发班方式、发班时间的确定及变更审批

设定依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有相应符合客运班车;

2.有相应的原因需改变发班方式,发班时间;

3.提前10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提供现有发班客车的相关材料;

2.需要确定及变更的原因,以书面材料呈现

业务流程:

1.到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必须的材料

3.相关股室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

4. 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核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 办事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咨询电话:68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