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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2020年10月13日 16:10:43

0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事项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设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5.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房屋产权使用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4.网络安全信息证明;5.责任人身份证;6.消防安全证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8.ISP接入意向书;9.场所内部平面图;10.设备分布图。

业务流程:窗口受理申请,申请人填表,审核提交材料-----现场勘查-----大队签署意见------报大队长签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02

营业性娱乐场所审批


事项名称:营业性娱乐场所审批

设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有场所的名称、场所负责人(法人);2.有确定的经营场所范围;3.有必要的设备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办理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责任人身份证;3.房屋产权使用证明;4.房屋租赁合同;5.消防安全证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6.环保合格证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业务流程:窗口受理申请,申请人填表,审核提交材料-----现场勘查-----大队签署意见------报大队长签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 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03

印刷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印刷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业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企业负责人(法人);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固定生产经营场所;3.有必要的印刷设备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办理材料:

1.填写《申办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经营场所证明(包括房照及租房协议);4.一寸免冠相片二张。

业务流程:窗口受理申请,申请人填表,审核提交材料-----现场勘查-----大队签署意见------报大队长签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 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04

出版物经营许可


事项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材料:1.填写《申办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 经营场所证明(包括房照及租房协议);4.一寸免冠相片二张。

业务流程:

受理申请,申请人填表,审核提交材料-----现场勘查-----大队签署意见------报大队长签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05

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审批


事项名称: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审批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1.有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1.填写《申办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 经营场所证明(包括房照及租房协议);4.一寸免冠相片二张。

业务流程:窗口受理申请,申请人填表,审核提交材料-----现场勘查-----大队签署意见------报大队长签批----做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

办理地点: 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06

申请高危险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审批


事项名称:申请高危险体育项目经营活动审批

设定依据: 《黑龙江省体育经营管理条例》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带场地器材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消防安全合格证明到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提交材料。

办理材料:1.场地器材合格证;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消防安全合格证明;4.教练员资格证。

业务流程:申请人提交材料到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承办人员审核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材料合格召开队务会,同意,大队长签字,主管局长签字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07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可


事项名称: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许可

设定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规定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即办

办理材料: 1.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3.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业务流程:申请人向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出申请→县广播电视部门初审同意→市广电行政部门收件,决定受理或者不受理→市广电行政部门审查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同意或者不同意→主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署意见→申请人凭市广电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经市广电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报省广电局、国家安全部门备案。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08

设立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和出口经营活动单位备案

事项名称:设立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和出口经营活动单位备案

设定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即办

申请条件: 1.有经营单位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4.有相应的美术品经营的专业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1.填写《申办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业务流程:申请人提交到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承办人接收材料,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局集体研究讨论后,主管局长审定,准予备案。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

09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事项名称: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即办

申请条件:需要实施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

办理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

1.申请书;

2.申请要求改变用途的文保单位名称、位置、产权及使用管理单位名称、保护修缮等基本情况介绍;

3.改变原有用途和改变后的用途;

4.文保单位改变用途的理由;

业务流程:申请人提交到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承办人接收材料,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局集体研究讨论后,主管局长审定,存档。

办理地点:办事大厅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窗口